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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,新型冠状病毒从武汉迅速席卷整个湖北乃至全国,致使湖北省于年前从封城到封省,各家各户都在家中闭门不出,以至于各行各业近乎全都陷入停滞状态。能在线上办公的固然能解一时之急,却也有部分行业无法以线上来替代,这点在房地产行业的工程建设上体现得尤为明显。
大部分工人无法出门,荆州还有部分工人紧急调往武汉建设“火神山”和“雷神山”医院,各大楼盘的施工进程自然难以继续,这样的情况对于2020年就准备交房的企业来说,可谓是难上加难。前些日子好房子网小编在和一个楼盘的置业顾问咨询时了解到:原本该楼盘计划在2020年中便可交房,现在估计是难以按时达成了,具体什么时候可以交房,还要看这场疫情究竟什么时候能够结束。
楼盘的交房时间属于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中的一部分,一般来说,业主们可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起诉开发商要求其尽快交房,并按照业主的实际损失赔付逾期交房违约金。
但是对于天灾人祸来说,法律上也有另外的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:“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,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,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,不能免除责任。”同时,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:"本法所称的"不可抗力"是指不能预见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,如:地震、水灾、战争等。
所以,因不可抗力的出现,比如本次疫情导致各大楼盘施工全面停止,从而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,造成出卖人可能延期交房的,出卖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。但是,出卖人应在合理时间内对买房的业主及时履行通知义务,否则同样将构成延期交房,并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所以各大楼盘注意了,如果因疫情该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交房,需将信息及时通知到各位业主,法律上会支持出卖人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,否则同样将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同时业主也应注意,本次疫情是否为楼盘无法按时交房的真正原因,如果只是延期的借口,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,那么依然要依法赔偿损失。
看到这里想必有买房者想问了,在除去天灾人祸的不可抗力之外,在平日里楼盘没能按时交房,应不应该赔偿呢?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房人迟延支付购房款,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,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,应予支持,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所以,如果楼盘违期没有交房,在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上有逾期交房的违约条款的情况下,开发商需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房款及违约金。如果没有任何关于延期交付违约的约定,买房者可以选择起诉或仲裁,由法院判断并要求开发商进行赔付。
故而,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认真审阅合同内容、确定清楚交房时间、认真查看补充合同、以及合同用语需明确以避免含糊用词,在非不可抗力从而延迟交房的情况下,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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